【中亚能源】乌兹别克斯坦与世界大国的铀矿与核能合作

乌兹别克斯坦成立核能发展机构

2018-07-23 16:51:03 来源:乌国费尔干纳新闻网、卫星网

  

  丝路新观察塔什干2018年7月20日电 据乌兹别克斯坦费尔干纳新闻网报道,日前,乌政府已成立核能发展局(Uzatom)。7月19日,由国家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这一法令,该文件发布在乌兹别克斯坦国家信息局官网上。

  该法令称,核能发展局负责制定和实施核能开发及利用领域的国家统一政策和战略方向。该机构将成立科学技术和专家委员会,邀请各有关部门代表及核能发展领域国际专家入驻。

  文件称,国家经济和人口对能源的需求,目前主要依托于使用不可再生能源,尤其是碳氢化合物原料,这类资源十分有限。该国拥有“巨大的铀原料储备”,但实际上没有开始使用核能潜力。核能发展局的任务之一,就是研制和实施核能发展的国家规划,并吸引投资。

  特别是,核能发展局应在一年内确定乌兹别克斯坦国立大学和撒马尔罕国立大学培训电力工程师的招生名额,并起草《为和平目的利用核能》的法律草案,及《2019-2029年核能发展倡议》草案。2019年,该机构将参与实施核能发展投资项目及《2019-2029年核能发展国家规划》草案。

  据乌兹别克斯坦“报纸”网援引政府消息报道称,核能发展局领导人由内阁燃料能源综合体发展信息分析部门负责人、39岁的朱拉别克米尔扎马赫穆多夫担任。米尔扎马哈穆多夫毕业于塔什干化学技术学院和美国阿拉巴马大学,此前,曾任国家化学工业股份公司副总裁兼经济部副部长。

  乌兹别克斯坦或将在2028年前,成为中亚首个拥有自己核电站的国家。去年年底,乌俄两国政府就和平利用核能达成合作协议。除合作建设核电站外,协议内容还涉及乌铀矿勘探和开发、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及应用等。

  此外,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今年4月向外界表示,乌兹别克斯坦将在今年年底前,与俄罗斯签署建设中亚地区首座核电站的协议,俄方电力工程师建议在纳沃伊州建设核电站。

  目前,乌国70%的电力来自天然气发电,14%为水力发电,13%为煤炭发电,3%为石油发电。根据预测,到2030年,计划在建的核电站将承担15%的电力能源供应,天然气发电占比为54%,水力14%,煤炭11%,石油3%,可再生能源3%。

  (来源:乌国费尔干纳新闻网、卫星网 编译:刘若玮)

  总价110亿美元!俄罗斯与乌兹别克斯坦启动中亚首个核电站项目

  2018年10月24日来源:核电文摘

  2018年10月18日至19日,俄罗斯总统普京访问中亚国家乌兹别克斯坦。普京为期两天的行程中,除与乌国总统米尔济约耶夫举行会谈并签署合作文件外,最被外界关注的是两国元首共同启动了乌兹别克斯坦首个核电站项目。据悉,这不仅是乌兹别克斯坦,也是整个中亚地区的首个核电站。

  作为此次访问的重头戏,两国总统共同出席了首届乌俄地区合作论坛。普京在论坛上表示,米尔济约耶夫就任总统后在乌兹别克斯坦推行的一系列改革,为俄乌两国扩大双边联系和经贸往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论坛现场,两国元首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了乌国首个核电站的启动仪式。普京与米尔济约耶夫共同按下带有原子能符号的启动按钮,项目建设正式开始动工。据悉,该核电站由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负责设计建造,项目总价值约110亿美元,整座核电站将建有2个机组,首个机组计划于2028年建成。核电站全部建成后,预计发电量2300兆瓦,可保障乌国20%的电力供应。

  中国与中亚国家铀矿合作开发的主要模式

  中国与中亚铀矿合作开发始于2005年,虽起步较西方国家晚了近10年,但合作开发的步伐较快,并取得了互利共赢的效果,即: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通过合作,加快了铀矿开发和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则通过增加进口中亚铀矿,提高了核电发展的铀资源保障程度。合作开发主要模式有5类。

  贷款换铀矿合作模式

  为确保铀矿长期持续的稳定供应,中核与中广核集团分别同哈原工和乌地矿委签订“贷款换铀矿”协议,在为哈、乌两国扩大铀矿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的同时,两国则以所开发的铀矿通过外贸偿还。一般协议为8—10年甚至更长。

  产量分成合作模式

  在哈、乌两国拥有铀矿资源的所有权和专营权的前提下,中核和中广核集团通过签订协议,承担铀矿勘探开发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并从铀矿开发的效益中进行成本回收和产量分成。

  联合经营合作模式

  在新铀矿建设前,中核和中广核集团与哈原工分别按一定比例出资组建新合资公司(通常哈原工持股51%,中资公司持股49%)。合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从事铀矿资源勘探、开发、生产、运输和销售业务,合资双方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和分担纳税责任。如北哈萨克斯坦州的舍米兹拜及扎尔帕克两家铀业合资公司均为此合作模式。

  技术服务合作模式

  中核与中广核集团发挥其技术、知识和管理优势,与哈原工及乌地矿委合作,为铀矿资源的勘探、开发、加工、运输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管理经验,以此提升其铀矿开发利用整体水平。

  全产业链合作开发模式

  为提高铀矿资源开发的综合经济效益和提升其国际影响力,2009年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提出,要将该国从核资源开采大国转变为“国际燃料库”。因此,要求积极推进集铀矿开发、核燃料组件加工到核电站建设的全产业链合作模式(《第一财经日报》,2017-06- 12)。在此背景下,中核及中广核与哈原工签署了全产业链合作协议,并提出“三步走”战略,即从铀矿贸易起步,到合作开发铀矿,再扩展到核燃料组件生产和核反应堆建设;2015年12月成立了核燃料组件合资公司,并于次年着手建设,为下一步合作建设核电站作准备。

  乌兹别克斯坦与日本签署逾10亿美元铀矿供应合同

  来源: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委会

  2020年1月7日,乌兹别克斯坦新闻网站Kun.uz报道称,乌兹别克斯坦已与日本签署了一揽子合同,以向日本供应铀,合同总价值超过10亿美元。

  报道称,乌兹别克斯坦分别与日本伊藤忠公司(Itochu)和丸红公司(Marubeni)签署了价值6.364亿美元和5.101亿美元合同。根据合同,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采矿和冶金公司(NMMC)将负责2023~2030年间铀矿发运事宜。

  

  伊藤忠公司在一份未注明日期的声明中指出,该公司已与NMMC签署一份长期、大规模的铀浓缩采购协议,以保障日本核燃料供应稳定。

  法国奥拉诺矿业将在乌兹别克斯坦建立铀矿合资公司

  2019-12-10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刘明义

  奥拉诺矿业(Орано Майнинг)将在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州建立合资公司,其进入乌兹别克市场的法律基础是,“关于在纳沃伊州扬基库杜克(Янгикудук)、北真格尔基及南真格尔基(Северный и Южный Дженгельди)铀矿区块实施勘查及后续开发项目措施”的内阁决议。

  奥拉诺矿业是法国铀矿开采领军者,在全球铀矿市场占有稳定地位,在核工业领域排名世界前三,在此之前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地质与矿产资源委员会会谈期间,签署了建立合资企业“努尔力库姆矿业”(Nurlikummining)的协议以及成立公司的相关文件。

  合资公司中,乌兹别克斯坦地矿委以前期地质勘查投入占股,占比49%,法方以资金占比51%。2020年,外国直接投资项目金额不少于800万美元。

  从长期来看,该项目可以引进高效铀提取技术,每年生产1500吨U3O8,创造300个工作岗位。

  值得注意的是,乌兹别克斯坦在发展核能方面的主要合作伙伴是俄罗斯,2018年初签订了在乌兹别克斯坦建立核电站的政府间合作协议。俄罗斯联邦原子能集团(Росатом)计划建造一套配备1200压水堆反应器的双“3+”代动力机组。建立核电站的优选地点为吉扎克州(Джизакской области)吐孜坎湖(озера Тузкан)附近区域,该区域正在进行勘探工作,计划于2028年前投产。目前,乌方已表示有兴趣再建两个1.2GW的动力机组。□

  与美国的合作

  乌兹别克斯坦与美国的合作较早。早在1992年,美国的纽科姆公司(RWENukemInc)就获得了乌兹别克斯坦铀原料的独家出口特许经营权,有效期至2013年,乌国向国际市场出口的铀矿必须全部通过该公司经营。

  2004年,乌兹别克斯坦开始对铀矿生产企业进行现代化改造。主要资金也由纽科姆公司提供,2004年提供600万美元信贷资金,2005年又提供500万美元信贷资金,用来购买开采铀矿的工艺设备。

  2005年5月乌兹别克斯坦发生“安集延事件”,由于美对乌兹别克斯坦的横加指责,乌方向美军下达了“逐客令”。2005年应该是美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外交的冰点期。但是乌兹别克斯坦并未完全关闭与美国在能源合作领域的大门。美国也认为,中亚地区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2006年3月,美国布什总统发表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指出,“中亚是我们对外政策的一个永恒的重点。美国应该在这个区域有效地推进民主,拓展市场,促进美国能源来源多元化,取得反恐战争的胜利。”

  2010年,乌兹别克斯坦与美国就科技合作签署协定。双方的合作领域包括:自然和技术科学的基础和运用研究及创新研究;有效利用能源、研究能源替代来源和能源新技术等技术领域的合作。

  从美乌两国签署合作的领域来看,美国对乌兹别克斯坦的外交方向,已经开始从单纯的原材料买卖扩展到高科技技术的交流,可以预见,乌兹别克斯坦未来将会加快从单纯的能源原材料输出转变到能源产品输出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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