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再次上调烟酒消费税

【原标题】土库曼斯坦再次上调烟酒消费税税率

 

 

根据新《土库曼斯坦税法修订案》,从2023年1月1日起,土再次上调烟酒消费税税率。

 

生产环节:啤酒消费税从价税率从26%上调至30%;天然葡萄酒、烈性酒、利口酒和其他酒精饮料(不含葡萄汁),以及酒精含量≤20%的原料酒消费税从价税率从34%上调至39%,20%<酒精含量≤30%的原料酒从53%上调至61%,酒精含量>30%的原料酒从67%上调至77%。

 

进口环节:啤酒消费税从价税率从80%上调至92%,最低海关完税价格从8马纳特/升上调至9马纳特/升;天然葡萄酒、烈性酒、利口酒和其他酒精饮料(不含葡萄汁),以及酒精含量≤20%的原料酒消费税从价税率从海关价值的146%上调至168%,最低海关完税价格从34马纳特/升上调至39马纳特/升,酒精含量>20%的原料酒消费税从价税率上调至146%,最低海关完税价格上调至61马纳特/升。

 

用于制作酒精饮料的进口酒精(医用,以及国有企业和消费合作社进口的除外)消费税从量税率从7美元/升上调至8美元/升。

 

烟草产品消费税从价税率和最低海关完税价格分别上调至116%和5美元/盒。其他工业制烟草及其替代品消费税从量税率上调至24.4美元/公斤。

 

此外,《修订案》将销售烟草产品的年龄限制从18岁提高到21岁。

 

据悉,土烟酒消费税税率近年已有两次调整:2020年11月和2021年12月。

 

来源:土“东方”网、“门户”网

编译:维卡

编辑:胡嘉琛

监制:张兴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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