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总统下令,为这些企业免土地税和财产税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于5月18日签署了一项“关于疫情期间为居民和小微企业提供更多支持措施”的法令。 根据该文件,2020年6月1日至9月1日,对以下单位免征土地税和财产税:
小微企业:
贸易市场和商贸中心;
餐饮企业;
公共交通企业;
健身房;
电影院;
从事客运运输,家政服务,房屋租赁的企业。
办理进口业务的企业,可延期120天缴纳增值税。
来源:乌兹别克斯坦民族新闻社 中亚新闻网
编译:项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