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吉尔吉斯斯坦内务部向公众提交《关于批准道路规则和允许车辆通行的基本规定以及道路安全负责人的义务》决议草案。
根据理论依据,制定该草案的目的是:
-维护公民生命和健康,简化交通;
-实施国家控制和监督,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
2019年9个月里,吉国共记录了4691起交通事故,529人丧生,7265人受伤。
该草案包含了很多创新:
引入了新的概念,比如公共汽车、汽车、自行车、自行车道、草坪、混合动力汽车、踏板车、轮式拖拉机、道路能见度、乘客、明显交叉路口、交通事故、离开交通事故现场、紧急出口、天桥、划分区域、行车记录仪等等。
此外,还详细的规定以下术语和概念:拖挂车、自行车、道路能见度、驾驶员、居住区、固定路线车辆、道路可见度不足等等。
草案中还添加了有关道路使用者权利和义务的新章节,包括驾驶员的权利和义务,特殊情况下驾驶员和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此外,该草案还引入了新标志、新概念、包括新标志的缩略图和描述。
总的来说,该草案的通过能减少交通事故,并为预防交通事故提供条件。
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编译:阿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