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不仅是“省时省钱”……

 

7月4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努尔苏丹调解室挂牌成立。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落地哈萨克斯坦

为驻哈企业带来“省时省钱”法律服务

本文首发于第57期哈萨克斯坦《今日丝路》报

文/羽翼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去”寻找发展新机遇,但在国际合作中,面对投资的风险,难免会出现商事纠纷,除了上诉到法院或选择仲裁之外,如今,被称为“东方经验”的商事调解,开始走进哈萨克斯坦,将为当地在哈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仲调对接的解决争议方式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今年7月初,“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位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的德恒律师事务所AIFC(阿斯塔纳金融中心)办公室和阿拉木图办公室分别挂牌成立,正式为在哈中国企业及商人提供商事调解服务。

“法院司法管辖权面临属地的问题,商事争议中存在双方当事人来自不同国家,或者说来自同一国家但相关纠纷发生在第三国,以往都会选择国际仲裁。”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娟介绍,中国商人在哈投资,可以约定出现纠纷后去仲裁的协议,由于仲裁程序比较复杂,选择首席仲裁员就需要大半年时间,选择诉讼则存在证据认定等问题。

目前中国企业涉及的国际商事调解纠纷有两种,一种是中国企业与当地公民或者企业出现纠纷,另一种是双方当事人均为中国企业。

涉及国际商事争议中,诉讼与仲裁制度都是解决争议的重要途径,和诉讼与仲裁相比,调解程序是以第三方客观中立的角度,以自愿和不受强制的原则,试着厘清双方的矛盾和纠纷。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灵活、高效、省时、经济的特点。

哈萨克斯坦“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的建立,开通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法律互信平台,同时保证了调解协议经过双方司法的认可,具备执行能力,不仅能缓解企业间的矛盾,也能打消即将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在法律方面的顾虑。

此外,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还与哈萨克斯坦IUS国际仲裁中心签署了《关于仲裁和调解领域互助合作的协议》。根据双方签署的互助合作协议,在IUS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的与中国相关的案件,IUS国际仲裁中心将优先将其推荐给“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解决。对于由“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由调解中心见证并监督其自动履行或缴纳保证金担保履行。调解中心也可协助当事人共同申请IUS国际仲裁中心根据调解协议进行仲裁确认并履行。

签约双方一致认同通过线上与线下调解等方式推广和谐、互利、平等的调解文化,促进“一带一路”良好的经济秩序,认同仲裁和调解是解决纠纷公正有效的方法。合作协签署后,双方将相互推荐适格的专家、仲裁员及调解员以解决经济纠纷,就双方关心的仲裁与调解问题和介绍仲裁和调解实践的积极经验联合举办会议、研讨会、圆桌会议及其他研究推广活动,共同致力于维护在中国、哈萨克斯坦、独联体、欧亚经济共同体从事经济、投资、商业活动及其他实体的权利和受法律保护的利益。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可为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纠纷提供高效、专业的解决模式。

中企中亚投资失败,八成败在不熟悉当地法律

 

“目前中企在中亚国家投资失败,80%败在法律这块,有些企业前期在投资中对住在国法律的不了解,发生纠纷后苦于没有解决通道。”陈娟说。

成立不久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阿拉木图调解室、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调解室由数十名在法律或商事领域执业8年以上,并熟悉中国及独联体国家法律、海事、商事和语言文化的中哈律师、仲裁员、商务人员等组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纠纷提供高效、专业的解决技能。其中“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阿拉木图调解室、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调解室主任臧洁妹律师,具有十余载在哈工作经验,为多家在哈国企、央企的投资并购、争议解决等项目提供过法律服务。臧律师不仅是德恒律师事务所阿拉木图办公室、AIFC办公室的管理合伙人,同时是哈国最大的两家仲裁机构—IUS国际仲裁中心和哈萨克斯坦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员。其带领的调解和法律、财税服务团队将矢志不渝地为中亚地区的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丝路沿线国家政府、机构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落地哈萨克斯坦的同时,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法院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在北京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协议,双方将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天山法院调解室。

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力度不断提升,来自沿海省份的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看中中亚国家市场纷纷落户新疆,由此,让新疆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的多元化调解机制优势不断增强。

陈娟说:“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近期和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签署对接协议,调解中心落地乌鲁木齐后,接下来将推广到乌兹别克斯坦和格鲁吉亚,更好地为中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国际商事调解仍需涉外律师人才队伍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由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设立,并于2016年10月上线运营,调解中心的建立吸收了中国传统调解文化,成为借鉴现代调解经验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中国方案”,对于有效解决“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商事争议发挥出重要作用。

商事调解中心本着独立、公正、自愿、高效、节俭、保密的原则,协助各相关方,基于法律和事实,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包括但不限于“一带一路”相关的国际商事纠纷。

2018年10月,“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意大利罗马举办论坛,发布《关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的原则的宣言》,调解中心的独立性、中立性、国际性和民间性得到了各国机构和商业人士的认可。

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创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来,调解中心依据中国法律,吸纳联合国贸法会的互联网调解知道原则和国际调解组织的经验,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调解规则、制度体系与运行方式。

经过近四年的发展,目前“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已拥有225名各国调解员。调解中心与法国、英国等60余个国家170多个城市实现线上线下调解的结合与联动。

尽管调解程序在众多国家和地区不断得到拓展,眼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建立,需要更多的律师团队搭建桥梁,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律师能够加入到国际商事调解的平台中,为中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陈娟说:“信息的不对称容易导致争议与纠纷,走出去的企业可以通过我们的平台获得法律服务,我们也希望有更多律师加入国际商事调解的队伍中,共建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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