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立法禁止“虐狗”

【原标题】土库曼斯坦通过法律禁止虐狗、限制阿拉拜犬出口

 

 

当地时间7月26日,土库曼斯坦颁布并实施《育犬和犬业活动法》,以保护纯种犬基因库,规范宠物饲养规则。

 

文件主要目的是改善犬只繁育的选育工作,保护列入国家基因库的纯种犬,并通过建立法律保障,全面发展育犬和犬业活动。

 

根据该法第24条,以下行为被视为“虐狗”:

 

 

1、因非法行为或疏忽对待狗,故意致其死亡,或对其造成伤害、威胁或其他严重健康损害;

 

2、故意丢失(遗弃)狗;

 

3、在捕捉或控制受管制的狗、流浪狗或狂犬病狗时,使用未经批准的方法,造成不必要的痛苦;

 

4、剥夺狗的食物、水、睡眠、休息、运动,过度喂食或喂食不健康或不合适的食物,导致狗死亡或严重损害其健康;

 

5、提供直接或间接导致狗出现严重健康问题或死亡的兽医服务;

 

6、使用不同品种和具有不同心理素质的狗进行斗狗;

 

7、为美容目的进行外科手术,去除狗的恒牙或爪子,或切除声带;

 

8、为获取狗皮、狗肉或狗的脂肪使用狗,或以此为目的繁育或饲养狗。

 

 

 

该法还十分重视对狗的处理条例,包括流浪狗。流浪狗和弃犬只能由地方当局设立的特别小组捕获。如果狗有病态行为迹象,并对人类构成威胁,或身患重病,特别小组可能会捕获狗并以无痛方式做进一步处理。在其他情况下,为控制流浪狗数量,只能捕获进行绝育。

 

只有在收容所内饲养超过三个月的,受致命伤且十分痛苦的,或身患重病无法治疗的,才能安乐死。

 

法律禁止使用任何非人道方法杀死或捕获狗,包括使用毒药和陷阱。狗主人可能因虐狗被法院下令失去对狗的所有权。

 

文件还批准了“土库曼阿拉拜犬”国际协会的主要目标和宗旨,包括保护基因库和增加阿拉拜犬的数量,组织展览、体育和测试比赛。

 

法律规定,所有阿拉拜犬狗崽都应在国家血统薄和纯种犬登记册上登记。狗主人需保留犬只专用护照,其中记录有性别、出生日期、毛色和其他特征。同时,从土境内携带阿拉拜犬出境,狗主人必须获得授权机构许可,由授权机构与政府协商出具。

 

根据立法,公民可在土建立育犬俱乐部以保护纯种犬,用俱乐部成员的纯种犬进行繁育,开展犬业活动。

 

来源:东方网、门户网、中亚新闻网

编译: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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